从严治党关键要抓党性、守法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8浏览次数:717

【每日一文】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的论述。其中,将“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与“三个全面”相并列,充分表明了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党要管党的坚定决心与信念。关于如何治党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场鲜明、态度明确,即治党要“从严”。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根基,是获取人民支持的力量源泉。

早在2013年1月23日,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2013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及时解决,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认真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说明,即“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要求,“从严治党”在制度上是通过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来完成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不仅将党内法规作为管党治党的“依据”,而且还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项重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规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八项任务”,包括: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讲话精神为完善党内法规、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提供了最基本的原则。在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只要将上述精神真正地落实到党内法规体系中去,那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然会培养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的执政党队伍。

由此可见,全面从严治党有两个重要依赖条件:一是全党都要带头守法,守法必然就会守规矩、不出轨,守法必然就要严格要求自己,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全民守法、领导带头守法是第一要务。离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谈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就失去了制度作为基础的强有力保障。二是从严治党关键是要增强党员的党性历练,严守党的纪律,全心全意服务于党的宗旨。

从四川省近年来党的建设的总体状况来看,在党员守法、坚守党性方面,成绩是主要的,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很好的组织基础。当然也要看到,这几年落马的“大老虎”中不乏在四川工作过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这些领导干部有些身居高位,执法犯法;有的丧失了基本的党性原则,蜕化变质,成为执政党继续执政的潜在威胁。因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非常重要。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必须牢牢记住共产党员应当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对党的事业的信心,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然会在大风大浪面前经受住各种各样的考验。其中,对党性原则的培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

一些共产党员之所以丧失了原则,之所以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腐蚀,归根结底与个人的党性修养不够有关系。刘少奇同志曾经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一文中提醒每一位党员要学会“慎独”,要时时刻刻用党性原则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事实上,那些利用手中的权力搞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党内腐败分子,首先是从目无法纪开始,发展到对党的事业的信心动摇,到最后甚至成为党内带头否定党的领导的反面势力,这些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在大风大浪面前经受不住考验的意志薄弱者、腐化变节者都是从丧失党性原则开始堕落的。因此,坚持党性原则和党性修养,就是一个共产党员“以德治身”的具体行动,也是遵纪守法的前提。任何一个党员,要保持高风亮节,自觉地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必须从抓党性、守国法、遵党规做起。必须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

(来源:人民网  作者: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