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正常增长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明确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支持企业建立虚拟股权,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
《实施意见》强调,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且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要强化职业技能竞赛选才功能,对竞赛成绩优秀者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湖北技术能手称号,对世界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由省人民政府给予嘉奖或记功。